给学生戴“小蜜蜂”的女老师抱歉:已离任

liukang20244天前166.SU吃瓜866
近来,有一位教师
因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一条
“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
的视频而走红
视频截图
11月17日,该教师
在个人交际账号上发宣称
自己现已迫于压力挑选离任
视频中,教师表明
视频播映量过高
学生家长忧虑对孩子产生影响
自己榜首时间下架视频
第二天到校园一向活跃调查孩子的状况
但终究自己接到投诉
迫于各方压力,挑选了离任
“小蜜蜂”是一种便携式扩音器
许多教师上课时怕学生听不清楚
会在课堂上佩带
视频显现,素日里三个
最喜欢上课说话的小朋友
戴上“小蜜蜂”今后
变得瞬间拘束起来,偷笑不敢说话
还有一位戴着“小蜜蜂”的小朋友
规矩坐好,反常灵巧
视频一经宣布
许多教师称找到了奇招
并纷繁仿效起来
给班里爱说话的小朋友戴上“小蜜蜂”
但是,跟着这段视频
在网络上的广泛传播
不少人表明
教师把视频发到网上并不当
也有人表明
教师办理学生没有错
不应该让乐意干事的人脱离
女教师行为是否涉嫌侵权?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陈强律师告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教师拍照学生佩带小蜜蜂视频并揭露发布的行为尽管或许并无片面歹意,但因该行为不属于合理运用的领域,若未征得未成年人监护人赞同,其行为涉嫌侵略未成年人肖像权。
依据《民法典》榜首千零一十八条和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则,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赞同,不得揭露肖像权人的肖像。榜首千零二十条规则了能够不经肖像权人赞同的状况下合理施行的几种行为,如为施行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运用、揭露,为保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运用、揭露等。
依据《民法典》榜首千零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则,隐私指的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别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因学生接受教育教育的活动不具有私人生活的特征,也不具有私密性,所以我以为在相似状况不触及侵略学生的隐私权。”
此外,假如教师揭露的视频中还包括有相关未成年人的实在名字、地点校园、年级等个人信息的,还涉嫌损害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
教师经过短视频记载教育并上传网络的行为是否适宜?在陈强律师看来:
榜首,经过短视频等方法记载教育教育活动和与学生互动表现了年青教师生动的特质,但教师们也应该意识到,未成年人相同享有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即便是出于共享优异教育教育方法的意图需求未成年人出镜参加的,也应提早征得监护人赞同,而不能随意露出未成年人肖像及其他个人信息。
第二,假如教师是为获取个人私益,要求未成年人参加视频摆拍的,其行为既或许向未成年人传达流量至上的变形价值观,违背其教书育人的法定责任,情节严重的,也或许违背《中小学教师违背工作道德行为处理方法》相关要求,教育部门、校园可给予相应处置。
来历:中国青年报微信大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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